烏梅丸
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(炮) 蜀椒四兩(炒,去汗)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
上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。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升米下,飯熟搗成泥,和藥令相得。納臼中,與蜜杵二千下,圓如梧桐子大。先食飲,服十丸,日三服。稍加至二十圓。禁生冷、滑物、臭食等。
厥陰不特藉少陽之熱化,而尤藉少陽、少陰之樞轉。厥陰傷寒,微從少陽之熱化則熱少,微現厥陰之標陰則厥微。惟其熱少厥微,故手足不厥冷,而止見指頭帶寒。少陽主陽之樞,少陰主陰之樞,陰陽樞轉不出,故默默不欲食。少陽主煩,厥陰主躁,陰陽不能以驟交,故俟數日,若小便利、色白者,樞轉利,而三焦之決瀆得氣,此熱從水道之下行而除也。然病以胃氣為本,故必以食驗之。其人欲得食,胃氣和,其病為愈;若厥而嘔,少陰樞轉不出也,胸脅煩滿者,少陽樞轉不出也。陰陽並逆,不得外出,內傷陰絡,其後必便血。《內經》云:陰絡傷則便血是也。
以上俱言厥陰藉少陽之熱化,而此言熱化之外又藉其樞轉,且又藉陽樞挾陰樞而俱轉也。
熱邪內陷,既為便血證矣。而寒邪內陷,其證若何?病者手足厥冷,厥陰乏中見之化,而標陰之為病重矣。胸在上而主陽,腹在下而主陰。今陰邪各從其類,不結於上,故言我不結胸,結於下故小腹滿,以手按之而痛者,以厥陰之脈過陰器抵少腹,此冷結在小腹內之膀胱關元也。
上節熱邪樞轉不出,逆於陰絡而便膿血;此節寒邪樞轉不出,逆於膀胱關元而為冷結也。臍下四寸為中極,三寸為關元。少陽之氣出於中極,循關元而上。
厥陰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即厥與熱之日數比較,厥少熱多者,為陽氣進而陰氣退,其病勢當易愈;若四日至七日,寒去而熱不除者,陽氣太過,陰血受傷,其後必便膿血。
此節言陰陽勝負可以日數之多寡驗之也。厥陰病多有便血者,以厥陰主包絡而主血也。
張注:《內經》云: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熱病,熱雖盛不死,是傷寒以熱為貴也。然熱不及者病,太過者亦病。故此二節論寒熱之多少,以明不可太過與不及也。
厥陰傷寒,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勢為進,即其厥與熱之日數比較,寒之數多,而熱之數少,陰氣盛而陽氣退,故其病勢為進也。
上節言熱勝於厥而傷陰,此節言厥勝於熱而傷陽也。
陳平伯云:上條以熱多而病癒,本條以厥多而病進。注家皆以熱多正勝、厥多邪勝立論,大失仲景本旨。如果熱多為正勝,當幸其熱之常在,以見正之常勝,何至有過熱便膿血之變?且兩條所言之厥,皆因熱深,非由寒勝。發熱與厥總是邪熱為禍,有何正勝、邪勝之可言?乃仲景以熱多為病癒,厥多為病進者,是論病機之進退,以厥為熱邪向內,熱為熱邪向外。凡外來客熱,向外為退,向內為進也。故熱多為病邪向愈之機,不是病邪便愈之候。所以縱有便膿血之患,而熱逼營陰,與熱深厥逆者,仍有輕重。若是厥多於熱者,由熱深壅閉,陽氣不得外達四肢,而反退處於邪熱之中。復申之曰:陽氣退故為進。見厥多熱少因陽氣退伏,不因陽虛寂滅,於熱深之病機為進也。此雖引而不發之旨,然仲景之意自是躍如,奈何注家不能推測,反將原文蒙晦耶!按:此說未免矯枉過正。
厥陰有不治之證,不可不知。傷寒六日,厥陰主氣既至,七日,值太陽主氣之期,競不能得陽熱之化。陽欲絕而不行於脈,故脈微,陽欲絕而不行於四肢,故手足厥冷。虛陽在上而不能下交於陰,故煩;真陰在下,而不能上交於陽,故躁。此陰陽水火不交之故,宜灸厥陰,以啟陰中之生陽,而交會其水火。若灸之而厥不還者,陽氣不復,陰氣乖離,故死。
此言上下水火不交而死也。言厥陰之病俱見少陰之死證,以少陰為厥陰之母,乙癸同源,窮則反本之義也。
張令韶云:灸厥陰,宜灸滎穴、會穴、關元、百會等處。滎者行間穴也,在足大指中縫間。會者章門穴也,在季脅之端,乃厥陰、少陽之會。關元在臍下三寸,足三陰經脈之會。百會在頂上中央,厥陰督脈之會。
沈丹彩云:可灸太衝二穴,在足大指下後二寸陷中,灸三壯。蓋此穴係厥陰脈之所注也。
此章凡六節,皆論不治之死證。
厥不還者死,可知厥陰病發熱為不死證矣。然發熱亦有三者為死證:一者,厥陰傷寒,既見發熱,則利當自止,而反下利;身雖發熱,而手足反見厥逆,是孤陽外出,獨陰不能為之守,而躁不得臥者,陰盛格陽,主死。
此言厥陰發熱,以躁不得臥定為死證也。
二者,厥陰傷寒,以熱多厥少為病退,病退則利漸止而厥漸回矣。今既見發熱,熱甚而下利至甚,熱利不止而厥亦不止者,即《金匱》所云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,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下不禁。臟腑氣絕,故主死。
此言厥陰發熱,以厥不止定為死證也。
三者,厥陰傷寒六日為厥陰主氣之期,交七日又有太陽陽熱之化,故不利,若熱微而渴,汗濈濈而微利者,是陽復之證,不可認為虛脫。倘若驟然便見發熱而下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,熱、汗、下一時並見,乃真陽之氣虛脫於內而為利,浮散於外而為熱為汗,主死。所以然者,表裡之陽氣皆去,陰氣獨存,有陰無陽故也。
此言厥陰發熱,以汗出不止定其為死證也。
然以上皆亡陽之死證,而亡陰死證不可不知。傷寒五六日,六經巳周也,不傷於氣而傷於血,故不結胸;既不結胸,則腹亦不鞕而軟濡。脈乃血脈,血虛則脈亦虛。陰血虛於內,不能與陽氣相接於外,故手足復厥者,慎不可下。此厥不為熱深,而為亡血,若誤下之,則陰亡而陽亦亡矣,故死。
上節言亡陽而死,此節言亡陰而死也。
病既見少陽之熱化而發熱,而仍得厥陰之陰寒而厥。厥至於七日,六氣巳周,而又來復於太陽,而厥應止矣。今則不惟不止,反加下利者,此陰盛雖未至於死,而亦為難治。總之,厥陰為陰之盡,不得陽熱之化,即為不可治矣。
此言六氣已周,病不解而主難治之證也。
陽盛則促,雖手足厥逆,亦是熱厥,忌用火攻。然有陰盛之極,反假現數中一止之促脈。但陽盛者,重按之指下有力;陰盛者,重按之指下無力。傷寒脈促,知其陽盛之假;手足厥逆者,知其陰盛之真,可於厥陰之井、滎、經俞等穴灸之,以通其陽。蓋以厥陰為陰之極,貴得生陽之氣也。
此言厥證之寒也。此章凡八節,皆論厥證之有寒有熱有虛有實也。
傷寒脈滑而厥者,陽氣內鬱,而不得外達,外雖厥而裡有熱也,白虎湯主之。
此言厥證之熱也。脈滑為熱,然必煩渴引飲,乃為白虎湯之對證。
受業何鶴齡按:白虎湯論中兩見:一見於陽明篇,曰傷寒脈浮滑,表有熱裡有寒也;此篇曰傷寒脈滑而厥者,裡有熱也。蓋以脈滑為熱,彼滑脈從浮分而見,故主表熱;而此為裡熱,其滑脈從沉分而見可知也。
經脈流行,常周不息。若經血虛少,則不能流通暢達,而手足為之厥寒,脈細按之欲絕者,以當歸四逆湯主之。若其人內有久寒者,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。
此言經脈內虛,不能榮貫於手足,而為厥寒之證也。內者中氣也,薑、萸以溫中氣。一說久寒即寒疝、症瘕之屬。沈堯封云:叔和釋脈云細極謂之微,則此之脈細欲絕,即與微脈混矣。不知微者薄也,屬陽氣虛;細者小也,屬陰血虛。薄者未必小,小者未必薄也。蓋營行脈中,陰血虛,則實其中者少,脈故小;衛行脈外,陽氣虛,則約乎外者怯,脈故薄。況前人用“微”字多取“薄”字意,試問“微雲淡河漢”薄乎細乎?故少陰論中,脈微欲絕用通脈四逆主治,回陽之劑也。此之脈細欲絕,用當歸四逆湯主治,補血之劑也。兩脈陰陽各異,豈堪混釋?受業何鶴齡按:此厥陰不能上合於心包也。心包主血亦主脈,橫通四布。今心包之血不四布,則手足厥寒,又不能橫通於經脈,則脈微欲絕,故以此湯養血通脈以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