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辨太陽病脈證篇中》
在表在外,病各不同,麻黃桂枝湯亦各判,請彙集而參觀之。太陽之病,皮膚為表,肌腠為外。外證未解,肌中之氣為邪所傷,其脈因見浮弱者,當以甘溫之藥,資助肌腠之氣血從汗而解,宜桂枝湯。
此一節,言桂枝湯為解外之劑也。
張令韶曰:自此以下十五節,言病有在表、在外之不同,湯有麻黃、桂枝之各異也。
柯韻伯曰:桂枝溫能散寒,甘能益氣生血,辛能發散外邪。故麻黃、青龍,凡發汗劑咸用之,惟桂枝湯不可用麻黃,而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。何也?桂枝為汗藥中沖和之品,若邪在皮毛,則皮毛實而無汗,故主麻黃以直達之,令無汗者有汗而解。若邪在肌肉,則肌肉實而皮毛反虛而自汗,故不主麻黃之逕走於表,止佐以薑、棗、甘、芍調和氣血,從肌肉而出皮毛,令有汗者復汗而解。二方之不同如此。今人不知二方之旨,以桂枝湯治中風,以麻黃湯治傷寒,失之遠矣。
在表之邪未解,尚見太陽頭項強痛等病,醫者誤下之猶幸裡氣未奪,反上逆與表邪交錯於胸中,而為微喘者,表未解故也。蓋肌也表也,氣原相通,邪從表而入肌,亦從肌而出表,故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。蓋杏仁降氣,厚朴寬胸,方中加此二味,令表邪交錯者,從肌腠出於皮毛而解矣。按時人往往於肌表二字認不清,所以終身憤憤。
此一節,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,若誤下之,仍宜用桂枝加味,令其從肌以出表。